lbhely
2010-04-27 19:58 | 我们一共4人在上海合伙投资一个生产型的有限责任公司。其中我们三个人相处3年多了都互相了解一些才走到一起投资的,另外一个投资人(简称陈弟)是其中一个投资人(简称陈哥)的弟弟。也就是他兄弟两和我们两个人共同出资。由于陈弟认识的人较多,关系广所以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由他负责,我们三个人懂技术,设备的添置有我们负责。名称核定书下来后,陈弟说注册资金要打到经济城工作人员给的账户上,我感觉不对,去经济城查了一下。结果是公司股东只有他们兄弟两。而且最让我不能容忍的是,我们三个人去查的时候,工作人员当着三个人的面说注册资金我们不会碰的,是你们自己开的账户。就这样他哥哥就没有说出真相。当我提出要查看名称核定书,工作人员说这个要到下午1:00才能查,现在他人不在。随后陈哥便回家,等到下午查名称核定书时,工作人员说我要经过陈弟的同意,问问他是不是你们所说的你两也是股东,才能给你看。电话打过去陈弟坚持说只有他兄弟两是股东。于是工作人员说:我记得特别清晰当时问他几个股东,陈弟说就他两个。至于你们之间投资的事他们根本不知道,名称核定书是不能给你们看的。随后我打电话给陈弟,他解释说你们是外地人,注册还要回老家开证明(其实根本不要,只要身份证就可以了)。而且查名到名称核定书下来差不多拖了有10天之久,在这10天里从来没说过注册的事情,而且每天我都在追问陈哥,都没有提过外地人注册麻烦等一切关于注册只要两个股东的事情。在这10天里陈弟只有拿出一份合伙人协议书说不合适的提出来改一下。后来到了陈哥家理论这事,陈弟说协议是一样的,才说签好去公证。便理直气壮的和我们两个人抄起来,说我们死脑筋不是一样的吗!(就算公证也应该是先公证后注册吧)。我两决定退出不和这样的人合作,刚开始就这么阴险,我不敢了。总觉的和诈骗差不多,陈哥刚开时觉得这样不合适也没提出了,包庇陈弟的行为。现在机床已经买了一部分,厂房的房租也交了。这些都在他兄弟两名下。我能要回我出资的全部资金吗?(有手写收据)。过错不在我方。想通过法律追回,陈弟认识的人较多,他老婆在镇政府上班,私下交涉他不肯.这种案件从受理到开庭要多久。 |